
河南的蔡先生今年30岁,乡镇公务员,2023年经人介绍认识了从事文员工作的小周,更巧合的是两人住在同一小区,恋爱一年即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前蔡先生给小周家188000元彩礼、价值50000元的黄金,见面礼28000元。奇怪的是婚后一年,小周总是拒绝夫妻生活,一开始蔡先生以为小周性格传统,害羞腼腆,希望多给彼此一些时间适应,可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让蔡先生很奇怪,除了一次生日小周和他一起过以外,在520、情人节等属于男女特别的日子里总是去外面和别人在一起,两人偶尔有点小别扭,蔡先生总是忍着,因为两家一个小区,担心影响不好。
2024年妻子小周突然向法院起诉离婚,同时在小区内散布丈夫蔡先生有性功能障碍,无法进行夫妻生活,将来也要不了孩子的虚假信息,蔡先生知道后很生气,因为他除了支出前文提到的财产外,还在婚后每月转给小周工资2500元,好在以上事项都有证明人、视频影像和转账记录。
蔡先生又找了律师咨询,律师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且根据以往判例,如果妻子小周确实存在过错,且双方结婚时间短,应该能要回大部分彩礼。同时提醒蔡先生去南京金陵中西医结合医院(原金陵男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做男性性功能及生育功能鉴定,将这份鉴定意见书作为关键证据提交法院。

2024年年底蔡先生来到了南京金陵中西医结合医院(原金陵男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做了男性性功能鉴定,蔡先生检验结果“阴茎勃起功能正常”。
南京金陵中西医结合医院(原金陵男科医院)司法鉴定所主任法医丁毅表示,近年来,鉴定所接到的因为婚姻情感纠纷引起的性功能鉴定申请案例呈逐年上升趋势,2024年近10起,此类案件多是女方以男性存在性功能障碍,长期无性婚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而男方进行性功能和生育功能鉴定,其结果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过错认定、财产分割等法律问题。性功能鉴定不但涉及敏感隐私,还需在专业鉴定机构进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互相忠实、尊重和关爱。尽管法律未明文规定性生活为法定义务,但长期无性婚姻可能被认定为“感情破裂”。
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妻子主动拒绝亲密接触,却转而以男方生理问题为由起诉。若男方反诉女方恶意诉讼,也可提交收集的微信聊天记录(如女方拒绝亲密的表述)、证人证言(如共同居住的亲友)、心理咨询记录等,形成证据链,证实女方拒绝亲密的事实。女方需提供男方就诊记录、婚检报告等初步证据,否则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财产分割需照顾无过错方。多项判例参考:
- 若鉴定证实男方无生理问题,女方虚构理由起诉可能构成“重大过错”,男方有权主张多分财产;
- 若女方长期拒绝夫妻生活导致感情破裂,男方亦可主张女方存在过错;
-如双方均有过错,财产可能平均分割。
此类案件折射出婚姻中情感与法律的复杂交织。司法实践中,法院倾向于结合医学鉴定、双方过错程度及婚姻存续期间表现综合裁判。当事人应理性运用法律武器,在司法鉴定所这样的专业鉴定机构协助下厘清事实,方能最大限度维护权益。

南京金陵中西医结合医院司法鉴定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129-9号(上海路地铁站1号口步行120米)
鉴定咨询电话:025---52422222, 8471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