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氏综合征”影响性功能和生育功能?这个婚该不该离?发表时间:2026-03-12 14:00 2024年2月,李先生经人介绍和王女士结婚,谁知结婚8个月,王女士即委托律师向法院提出依法撤销婚姻申请,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8万元,主要理由是丈夫婚前隐瞒患有“克氏综合征”,影响到男性性功能和生育功能,不但影响婚姻质量还让她无法实现做母亲的愿望。同时提交了相应的微信聊天记录和医院检查报告单等相关证据。还声称李先生脾气暴躁,经常对其辱骂。 李先生辩称,自己也是婚检才知道自己患有“克氏综合征”,事后积极检查治疗,平时公司组织的体检没有这个项目,也不存在婚前隐瞒说法,虽然当地三甲医院诊断说自己无法生育,但在上海某权威三甲医院做了睾丸切开取精术,该技术可以在睾丸中寻找可能存在的局灶性生精组织,从而获取精子用于试管婴儿。能生育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无法进行夫妻生活,主要是女方不配合,双方感情不好,如果王女士坚持离婚,请求法院判决女方退回22万彩礼,驳回精神损害赔偿。 ![]() 什么是“克氏综合征?” 中华医学会公布的克氏综合症指南和共识。该材料中明确了该病是男性原发性性腺功能减退的常见病因,表现为睾丸小、男性乳房发育、性功能障碍、不育等症状,克氏综合症最常见的染色体核心型为47,xxy,约占病例的80%-90%。该医学指南指出该病的主要原因是父母生育时候高龄和遗传因素导致,该病具有遗传性。该指南中明确该病成人期在25岁左右会出现性功能障碍、胡须稀少、无精症等症状。 法院认为,上述事实无法通过一般举证或法庭询问查明,必须借助专业医学检查或者司法鉴定手段才能做出科学、客观的判断。 为此,法院在申请人要求下委托南京金陵中西医结合医院男性性功能与生育功能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 “克氏综合征”的司法鉴定核心始终围绕其两个不可逆转的医学特征: 1.性腺功能减退:导致雄激素缺乏、第二性征发育不良和性功能障碍。 2.绝对不育(绝大多数为无精子症):这是最具法律意义的生物学特征。 鉴定结论为法院判断“是否因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婚前未如实告知”提供了客观依据。若能证明李先生在婚前知晓或应知晓自身病情而未告知,可能构成《民法典》规定的“重大疾病隐瞒”,导致婚姻可撤销,并支持无过错方(王女士)的损害赔偿请求。 鉴于责任重大,必须委托专业权威的司法鉴定所进行。 ![]() |